采石场承包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采石场承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采石场承包合同1甲方:宁 展,身份证号:xxx
乙方:庄家辉,身份证号:xxx
为搞活经济,田林县平塘乡同祥村同塘屯马厂坡的泰顺石场的承包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石场的生产机械设备组织人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许可等一切生产有关的证照,费用由甲方负担,由甲方实报实支,营业执照等证件由甲方保管,甲方以泰顺石场的名号对外经营,乙方不得干扰甲方的承包经营。
3、承包期限:从即日起到20xx年6月30日止。
4、承包金,甲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3万元承包金给乙方,以后每年承包金为5万元,甲方在每年的5月1日前支付当年的承包金,如拖延支付,乙方有权阻止乙方继续承包,并扣押甲方的机械。
5、甲方做到安全生产,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不负责。
6、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必须交清全部三年的承包金后,方可拉走机械,否则乙方有权扣押甲方的机械充抵承包金。
7、甲方生产出来的石块、碎石由甲方自行销售。
8、石场的一切财产(包括生产出来的石块、碎石)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甲方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二0xx年十月七日 二0xx年十月七日
采石场承包合同2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贵州龙里三和建材有限公司杨梅树采石场碎石加工和石料转运工程承包事项及相关事宜进行协商,现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贵州龙里三和建材有限公司杨梅树采石场碎石加工和石料转运工程。
2、工程地点:龙里县水场乡杨梅树。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
①碎石加工:负责碎石生产加工及设备维护保养、维修。
②石料转运:乙方负责转运车辆、油料及工人。
2、承包范围
①碎石加工:乙方负责生产技术、人员调配、生产调配;自招生产工、机修工、电工;负责挖机工工作安排;负责生产指导。
②石料转运:乙方负责提供转运车辆、油料、工人及转运车辆维修保养。
③以上乙方负责内容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贰年,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之日起计算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满后,甲方如需继续将该工程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四、工程款结算
乙方开始正常生产后次月5-10日,甲方结算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月一结算。
五、工程承包单价
1、碎石加工:1.5元/m(不含税)。
2、石料转运:1.6元/m(不含税)。
3、在合同期内,如出现物价上涨、工人工资上涨的情况影响生产,双方可另行协商承包单价,签订补充协议。
六、生产安全责任
1、乙方在碎石生产加工、石料转运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行业岗位操作规定,精心组织生产,加强生产现场人员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
2、如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外,应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3、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切实履行碎石生产加工。
石料转运工作,把好安全和技术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确保施工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碎石加工所需机器设备和维修所需配件。
2、负责提供乙方生产工人生活及住房(8人以内)。
3、协调周边关系,保证生产不受干扰。
4、对生产、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及时组织销售及按月按时结算工程款。
5、为乙方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6、每月若乙方碎石生产加工达不到贰万方,甲方按保底贰万方给乙方结算工程款(除节假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生产外),在试生产期间及节假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生产期间,甲方按实际生产销售方量给乙方结算工程款。
(二)、乙方的职责
1、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作业,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知识及操作技能,服从甲方的领导、监督。
2、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计划组织生产,及时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碎石质量达到客户要求。
3、负责正确的技术指导,保质保量生产。
4、乙方如需为其所招工人交纳除工伤保险外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否则属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一年的月保底方量的80%计算。
2、如杨梅树采石场遇政府建设需要及因政府其它政策变动,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本合同自然失效,甲、乙双方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龙里县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石场承包合同3甲方:
乙方: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钨和稀土矿资源,确保全省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年度配额指标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0xx年度65%钨精矿和稀土氧化物指标________吨。
第二条甲方依法保障乙方开采钨和稀土矿资源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的合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钨矿 ……此处隐藏5081个字……乙方在进场前付96万元给甲方,剩余200万元按每月7万元付给甲方,直到付清为止。还清款后,3台挖机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③甲方将现有龙工225型挖机加炮机一台,作价18.8万元转让给乙方。
3、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协调工作必须包括盖山土用地的征用及租金,成品的转移及转移费用。成品在本场转移可以随时安排乙方执行,乙方无条件执行,不得延误,甲方保证提供乙方的正常开采和石场的加工生产环境。
4、甲方负责爆破作业所需爆炸物品的审批采购、贮存、发放、回收及相关的信息管理和人员工资。为乙方提供所需品种、规格和数量的爆炸物品,爆破物品费用由甲方垫付在承包款结算时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如果炸药超过26000元/吨。其超出部份由甲方负责。爆炸物品的存放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操作,如公安部门查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根据市场的产品需求向乙方下达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调整乙方生产作业时间方式,安排加班,乙方无条件执行,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管。
6、甲方负责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质的办理,有权要求乙方参与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7、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床铺,乙方负责乙方所有人员的生活开支。
8、合同到期时在同等的价格和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与甲方签订合同。如甲、乙双方不能续约,甲乙双方经过对堆场未销售成品石料、未破碎石料进行评估,甲方需一次性将剩余评估的承包款支付给乙方。另外乙方所有权的挖机、炮机等设备进行估价,在乙方认可的价格,由甲方承受并一次性付款给乙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按甲方要求进行生产管理,乙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配置生产作业人员组织实施生产作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每月各项生产指标;
2、对采石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开采、加工、生产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配合甲方派相关的工作人员培训特种作业证。有关特种作业人员有效从业资质的复印件备案,配合甲方有关审批、验收办理工作,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生产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按规定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及时日消除设备故障和事故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
3、严格遵守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爆破作业严格遵守分台阶式开采方案,作业台阶要符合当地安监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4、乙方有权要求生产承包方式的内容,按时支付乙方生产承包款,乙方也必须按时支付生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员工工资。
5、乙方负责甲方交付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按双方造表登记的机械设备,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和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确保甲方所有生产机械设备交付时正常并能正常安全运行。
6、乙方要提供开采及生产所需的作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严格遵守采石场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以甲方利益为重,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全力扩大开采,加大生产规模。
四、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依照合同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石场承包合同8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其竞买所得内蒙古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阿格坦乌素巴兴图硅石采矿权范围内的部分矿石开采、加工工程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开采、破碎加工,硅石规格为5cm18cm粒径,甲方按32元/吨的单价向乙方支付矿石加工费(此价格不含税)。
第二条甲方必须持有矿石开采加工经营所必须的各类类证件,且必须保证该硅石矿合法手续。乙方承包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甲方负责矿石销售,并负责处理该矿山社会问题。乙方负责矿石开采,破碎加工,生产场地平整,成品料装车。
第四条 乙方加工的矿石成品,无论品味合格与否,甲方都以32元/吨加工费付给乙方,甲方应及时销售矿石,矿石存料不应超过10000吨。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加工费以乙方开采的方量乘以单价予以确定,数量以发料单记载的数量为准,每20170吨结算一次。双方约定年产不低于50万吨。
第六条 甲乙双方均愿意按32元/吨的承包价履行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需要调整承包价时,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第七条 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所需的炸药、雷由甲方负责购买和管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购买炸材所需费用的相应凭证,甲方
必须保证乙方所交费用部分炸材的合法供给,且不得无故终止。保安服务费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九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务必将为每一个进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配发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组织工人学习安全作业知识。
第十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务必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及其雇员在从事生产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或致他人损害的,该损害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赔偿。若乙方不予承担,则甲方用乙方交纳的安全责任保证金给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范围内所投资的生产设备属于乙方所有。如果甲方将该矿石整体转让,必须连同乙方生产设备出卖,价格评估协商。
第十三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十五条 本合同初次约定矿石成品加工数量为200万吨,且甲乙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续签。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除赔偿对方直接损失外,还应承担50万元违约金。
第十八条 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非人为事件。
2、双方均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第二十条 其它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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