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借款合同(集锦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法借款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法借款合同1抵押权人:_________(贷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担保人:_________(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授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个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级金额变动),首期还款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生存款帐户,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加20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货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住房买卖会同”,另具函_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这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既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书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计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入发函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内,租 ……此处隐藏14131个字……续,但出借人各自的债权份额以甲方出具的《借款交付凭据》为准;出借人委托本合同居间人代为保管合同文本、抵(质)押物权利证书及其他相关要件的原件。
(三)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件,甲方无法保证借款本金、利息按期偿付的,在已归还借款总额20%以上的前提下,可在借款合同到期日十五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乙方征得出借人同意,在担保人签具继续担保手续后,方可办理展期。借款期限发生变化后,借款合同其他条款仍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费用的承担
(一)本合同涉及的评估费、登记办证费、公证费以及解除抵(质)押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若因甲方违约涉及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易税费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若发生争议,经各方协商无效时,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合同约定条款仍继续履行,争议条款待法院裁定后按裁定执行。
第十三条提示
(一)乙方已提请甲方、丙方注意对本合同的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和丙方要求做了详细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涵义认识一致。
(二)出借人必须妥善保管《借款交付凭据》以及相关资料。借款期满,借款人归还本金、清偿利息后,出借人应将《借款交付凭据》原件退还给借款人。
(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其他约定: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
合法借款合同14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申请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借款内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 元),借款期限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月利率为 。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途径。借款利息在借款到期日收取,乙方应在借款到期次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借款到期,乙方应以现金(转账)方式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若乙方在约定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若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追讨该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约定:
乙方自愿为本次借款提供车辆质押担保,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型号为 、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 车架号为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购买 ,都质押给甲方,直至乙方借款项偿还完毕。
三、其它约定:
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处分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为止。如果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发现乙方资不抵债或将所借款项用于违法用途,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该借款本息。
四、诉讼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所附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借款合同15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经营周转需要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但又提供不了银行要求的相应抵押物,请求甲方将其名下的位于(________区幢室),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为其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三方经协商,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押物:________区幢室,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
二、借款担保:
1、借款:乙方用甲方房屋向银行提出的抵押借款应单独作为一笔借款,单独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万元整(万元整),不得超过甲方房屋现行市场价或按银行要求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如超出,超出部分甲方不在房屋价值外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借款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时间内,如乙方还清借款后又需再次借款,未经甲方另行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本协议房屋擅自再做抵押。
2、甲方同意为乙方的前款借款以本协议第一条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协助乙方及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丙方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提供抵押担保。丙方以自己拥有产权的资产作为担保。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三、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1、作为借款抵押物的房屋其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属甲方,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为依据对房屋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乙方应确保所借款项用于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中约定的用途,如改变借款用途,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解除本协议,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借款。
3、借款到期后,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即时向银行归还借款及其利息,如逾期还款,丙方有义务督促乙方尽快还款。
4、银行如因乙方未按约定还清借款及其利息而行使抵押权,如由此导致甲方对抵押房屋所有权的丧失,乙方和丙方应按甲方丧失房屋所有权时抵押房屋的市场价(不扣除折旧和土地使用年限)和装饰的价值(不扣除折旧)总额的100%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按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借款及其利息,同时应主动或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并由甲方收回全部房屋所有权凭证。
四、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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