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饮业采购合同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餐饮业采购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业采购合同1需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在乙方长期采购酒水及相关服务,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产品品种、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金额:表1。红酒产品价格
红酒产品价格明细
表2。啤酒白酒洋酒水
洋酒矿泉水产品价格明细
白酒啤酒产品价格明细
数量以甲方向乙方制定的实际订货计划为准。
二、产品质量:
乙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品质予以保障,符合国家质量认证的相关规定,以确保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所售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三、送货方式:
乙方作为甲方的供货单位,保证在接到甲方有效订货要求(甲方会所指定负责人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乙方自理。
四、货物验收方式:
1、对白酒、红酒,乙方必须提供酒类随附单。
2、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会所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根据乙方提供的随附单进行核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指定人员给乙方开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凭据作为结算凭证。对没有随附单的酒类,甲方有权不予收货。乙方交货时,甲方如发现产品破损,乙方承担破损产品调换。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具体价格、品种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六、乙方所供酒水如遇价格调整,上下浮动超过10%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作相应调整。
七、结算方式:
1、红酒、白葡萄酒采取实销月结方式,即每月1日,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上月实际销售数量,按实际销售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销售货款,由甲方在下月五日前将上个月的酒款打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除前款之外的酒水,包括白酒、洋酒、饮用水及其他饮料采取按实际销售酒水批交批结的方式。即乙方将酒水发给甲方后,只要甲方实现销售,由甲方根据实销酒水品种、数量和约定单价与甲方结算清楚,由甲方在结算当日将货款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方式为裸价供货。
八、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时,合同顺延。
九、其他约定:
1、会员在甲方会所办生日宴会,由我公司根据会员的身份证原件和会员在甲方会所的消费单(或能证明的其他单据)免费赠送价值300—500元的红酒一瓶。
2、在甲方举办大型会员活动日,乙方配合甲方在会所组织红酒品鉴活动,免费提供品鉴用红酒。每年度两次。酒类品种和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3、中秋、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乙方提供相应的促销方案,配合甲方会所进行主题促销活动。具体方案,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4、针对甲方会所百威金樽和铝制红罐百威的促销,乙方免费提供冷藏展示柜肆台。
5、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免费为甲方会所服务员举办红酒专业知识和侍酒礼仪培训。
6、甲、乙双方的酒水合作方式为乙方为甲方专场直供模式,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选择第二家酒水供货商合作。
7、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适当数量的酒品供甲方展示,具体方案由双方共同商定。
十、违约责任:
以上协议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果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xx年5月 日起,至xx年5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行协议。
十二、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长沙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业采购合同2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行为,确保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做到公
平、公正、公开和采购的食品价格合理,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3、 付款方式: 二、供货数量、时间、价格、地点
供货数量:视甲方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采购时,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及时告知甲方。
供货时间:按照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供货价格:乙方每周报价一次,价格应低于当周市场价格,同时不得高于本市餐饮企业所购同类同等食品及食品原料价格。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一)乙方所供的食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证认可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
并附有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合格证”,同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与该产品有关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不得提供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5、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8、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的食品;
9、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添加了药品的食品。 ……此处隐藏1537个字……配合。对于存在保质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尚存1/6的期限内向乙方提出退换货。
2、因乙方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换货。
五、对帐结算与货款支付
1、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为货到 天。
2、双方约定每月对账时间为15—25日。乙方应于对账时间向甲方提交相关的结算凭证,核算上月应结货款金额。
3、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货款金额开具发票,送交甲方。
4、甲方支付货款时间为每月26—29日,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户行:
乙方帐号:
5、如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时间不能对帐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与赔偿。
2、因乙方所供商品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支付货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七、反商业贿赂约定
1、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及其职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如下可能影响双方公平交易的一切经济利益(以下简称不当利益)。乙方违反本约定,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万元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赔偿。
(1)回扣、佣金、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报销私人费用;
(2)借款、担保;
(3)礼品、实物;
(4)宴请或娱乐活动;
(5)其他可能影响双方公平交易的经济利益。
2、甲方员工向乙方索要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或向甲方投诉,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中止
1、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任何一方要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本合同解除。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2、本合同解除或中止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不受影响,仍需继续履行。
九、其它
1、双方其他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双方如继续合作,需重新签订合同。
5、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代表: 盖章:
餐饮业采购合同5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行为,确保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的食品价格合理,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商相关资质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负责送货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同时加盖乙方公章。
二.供货数量、时间、价格、地点
供货数量:视甲方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采购时,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及时告知甲方。
供货时间:按照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供货价格:乙方每周报价一次,价格应低于当周市场价格,同时不得高于本市餐饮企业所购同类同等食品及食品原料价格。
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食品送至企业食品库房。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一)乙方所供的食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证认可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并附有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合格证”,同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与该产品有关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不得提供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5.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8.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的食品;
9.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添加了药品的食品。
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所提供的食品,由甲、乙双方逐样过称,净重量误差范围不得超过±3﹪,如发现有不足称的,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
四)验收时,如有上述乙方向甲方承诺中包含的不得提供的食品,乙方自行收回。
四.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仓库,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后,由乙方出具两联制销售发票或销货单据,货款在双方协商的时间结算支付。
五.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如因食用乙方所提供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如在主管部门日常监督及抽样检验中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现象,一切损失及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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