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汽车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租汽车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租汽车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出租汽车合同 篇2聘用方(甲方)
应聘方(乙方)
甲方有桑塔纳出租汽车一台,车号为 手续齐全,提供给乙方( )班营运。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 )元。
……此处隐藏16132个字……期间,必须持证上岗、衣貌端正上岗,保持车内外整洁,不得酒后开车或有任何宰客、拒载等行为,不得有任何对车辆及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否则,按甲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执行。6、在租赁期限内,如果甲方由于政府行为造成此车无法营运,或甲方根据自身经营的需要,需对车辆进行转让、抵押等处分时,乙方无条件退还车辆和所有手续,甲方退还保证金。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7、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其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昭通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如果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乱纪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引发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由乙方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8、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由没有该车服务资格的他人驾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车辆,保证金不退。
9、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自主经营权,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合理摊派和用车。
10、乙方应按时对租赁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容、车貌及技术状态良好,确保承租车辆随时适合道路客运运输的安全性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租赁期内,除保险以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车辆年检费用可凭发票由甲方报销)。如车辆发生被盗等超出保险合同范围之外的事故或发生超出保险赔偿额度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负担赔偿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2、租赁期内因乙方违章、违法被有关部门吊销驾驶执照或涉嫌犯罪,甲方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租车抵押金不退。收回车辆如需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
13、甲方有权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府和行业规定,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活动;
14、甲方有权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府和行业规定,制定或修订制度和规定;
15、甲方有权决定车辆的处置和更新;
16、本合同解除、终止时,乙方应在1天内将车辆归还给甲方,停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如1天内未归还的,超期1天按300元租金计算。归还时甲方现场验车,车辆轮胎、刹车片行驶里程不得超过1000公里,车辆外观如有刮痕必须修复、车内不得有破损、烟头烫损等痕迹,车辆清洗后归还。车辆相关证照不得遗失。车辆修复由乙方自行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修车延误车辆返还的,乙方按150元一天支付甲方车辆停运损失。
17、甲方除履行交付合格车辆的义务外,还应负责乙方安全、再教育及法律教育和培训;组织安排运营车辆和计价器检测;组织、协助、安排运营车辆定期保养;协助乙方变更和补办运营车辆牌证;协助乙方处理运营、交通和治安违法、违章或事故;处理顾客投诉。乙方须具有运输管理部门要求提供运营出租车辆所需合法、有效证件;
18、乙方应严格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和行业规定,依照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和规定,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活动;
19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接受教育和培训,甲方或政府部门通知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培训、安全例会等,乙方必须亲自参加。如无故缺席的,第一次扣罚300元,第二次扣罚500元并纳入乙方档案,第三次处罚1000元,超过3次的,并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车辆。
20 、乙方依法取得运营收入;全心全意服务乘客,提高乘客满意度;安全、规范、文明驾驶车辆,规范运营服务,维护甲方声誉;执行政府和甲方下达的特殊运营任务;依本合同约定交纳保证金和承包金,自行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保险;维护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保持车辆完好运营状态,即时维修、定期保养和检测;接受运营、交通和治安违法、违章或事故处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租赁期内,因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接受甲方处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21、 乙方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损补偿按实际修理费计算。除无责以外,其他责任均承担自身责任的20%车损。次年保险费用超出无事故车辆保险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合同变更、解除、中止、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二、所依国家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发生变化,应变更本合同。
三、客观依据发生重大变化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可变更本合同。
四、本合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
五、有下列情形,应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
2、客观依据发生重大变化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亦无法变更;
3、不可抗力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4、符合本合同其他解除合同约定情形的;
六、一方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利益遭受影响、损失和损害的,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2、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和规定;3、甲方失去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管理资质;4、乙方失去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资格的;5、乙方失去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可中止本合同);6、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本合同期满不续订的,自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双方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甲方的管理制度、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为了确保电机、电池的正常使用,车辆必须按照车辆使用须知进行充电;可以在甲方设立充电桩进行充电,电费按照市场充电价格为1.6元/度,但针对乙方车辆给予价格优惠。即:
O短期租赁车辆,1.5元/度;O中期租赁车辆:1.4元/度,O长期租赁车辆:1.25元/度。如办理甲方充电充值卡业务的(充值不低于5000元),在上述基础上每度优惠0.15元(如遇电力价格波动,甲方根据波动情况适时调整收费标准)。
2、甲方推广车身广告、车顶广告,其收益按甲乙双方按80%:20%的比例分配。单独推送的,介绍人单独提成该笔业务的30%。
3、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甲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本合同和甲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管理细则均没有规定的,依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执行。
4、乙方在甲方的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的或因乙方违约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发生垫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偿。追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垫付的费用、律师费、交通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争议处理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1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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